儘速制定反跟蹤擾亂法案

瀏覽:224      發佈時間:2016-03-10 14:31:58 Share |

遭妹妹前男友跟拍干擾6年,即便搬家、換工作,仍無法躲避如影隨形的瘋狂跟騷,現行法令卻難保護被害人。婦團今日呼籲,行經制定專法來防制跟騷,冀望大家連署援助。現代女生基金會剛才上午力行「盡速制定跟監干擾防制法」記者會,會中邀請受害個案現身說法,並聘請民眾伸手連署行動,呼籲立法院儘速制定反跟蹤擾亂法案。

 

 

法律事務所律師表達,跟監擾亂萬般危險,卻常被以為是微短少道的的事情,當初幾件基本社會案件,如男子張彥文殺女友案,案發前就有大多數跟騷行為,若能早一點意識,可能被害人不易死亡。受害個案小姐展現,妹妹曾交往過一位男友,後來妹妹察覺該男人有異,至於疏遠分手,但妹妹搬走後,男人卻絡繹不絕上門,表白想和她交朋友,6年多來承接在她住家、工作地面站崗,更畫了眾多幻想的字條圖畫,放在信箱或門上。

 

 

為躲避該男人,小姐曾報警不止20次,也曾搬家、換工作,都無法遏止該男再跟拍擾亂,加上法令只有社會秩序保養法ok提告,但僅裁罰幾千元,且若對方被驅趕離開就無法裁罰,以至對方連翩反覆跟騷、躲藏,法律卻難以阻力。

 

 

小姐展現,直到去年6月,她覺察家裡有異狀,才了解對方已入侵她家多次,並以刑法侵入住宅提告,先後申請到臨時保護令,因為該男是妹妹的前男友,今年才以「被擾亂的家人」名義,申請到一般保護令,但若和對方沒有任何串聯,未必能申請到,因而法令仍有很大缺失。

 

 

法律事務所律師顯示,目下沒有專法防制跟騷,現行法令如社維法只可針對單一行為,且僅罰數千元,約束力欠缺;性擾亂防治法則很難對加害者直接懲罰;家暴法保護對象重新僅限親屬關連;至於刑法更會耗時、蒐證不太會。常被大眾忽視的跟拍擾亂其實是如影隨形的暴力,卻通病專法即時制止。

 

 

法律事務所律師展示,依據現代女性基金會審議,12女學生曾遭跟蹤干擾,這些都是犯罪的黑數,受到跟監干擾的個案,一定面對極大的壓力和別人眼光,甚至於躲躲藏藏,生活全部被破壞,以免希冀制定專法,讓所有領悟跟蹤擾亂儘管一種犯罪。

 

 

法律事務所律師指出,基金會舊時3年進展跟拍影響防制法,未能順利轉道,今年將重新用勁進展立法,鵠望號召民眾參加連署改善,而草案中具有「即時保護」、「全民適用」等特性,向警方報案後,24小時內可發放建議命令給加害者,後來還可搭配禁制令,具有刑事任務,藉此有效嚇阻跟騷行為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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